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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反思 - '21年 2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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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5:20-26)

萧永伦神父撰写

四旬期第一周星期五

耶稣嘱咐门徒,他们应努力超越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后者因能遵守每个法律条文而感到自豪。耶稣告诉门徒,他们应该了解自己的行为目的和动机,这样与别人的相处时才能实现天国的喜讯。

耶稣紧接着以六个例子来阐明祂的教导。首先,耶稣要求人们省察导致自己杀害或侮辱别人的内在原因或态度。可能有人会说:“我没有杀害任何人或做过任何骇人的罪行。我很好,我没事。”但是这人可能“希望某人死”。耶稣解释说,这人对另一个人的怨气是导致他杀害或侮辱行为的根源。如果根本问题没有解决,那么两个人之间的仇恨将无法化解。

耶稣劝告人们不要心怀愤懑并浪费精力在思考如何报复,而是要培养缔造和平的心态。以下描述提供了一个和解的美好故事:

一个小镇的地方司法官,专门负责裁决小宗的索赔案子。这位法官听完双方的辩词之后,通常会对争论者说:“你们俩都很好地阐明了双方的证词。我现在要进入内厅休息。当我出来时,我将做出裁决。你们其中一位将获胜,而另一位将会败诉。但如果你们俩能在我出来之前,坐下来谈谈怎么和解,或许最终两个人都是赢家,甚至有可能成为朋友。”争论者之后经常会告诉法官,他们之间已经达成解决分歧的协议,不劳法官作出判决,並申请收回有关诉讼。

相互沟通、体谅与和解的作法可以取代愤怒和报复的行为。

 

实践:
当你生气时,你是否经常指责别人招惹了你,还是你会省察内在的自我?你如何处理你的愤怒情绪?

金句:
“凡向自己弟兄发怒的,就要受裁判。”(玛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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