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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反思 - '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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肋19: 1-2, 11-18

圣言反思
萧永伦神父撰写
四旬期第一周 星期一

今天的读经取自《肋未纪》中 “圣洁法规” 的部分。这些法规是在公元前 6 世纪为耶路撒冷圣殿服务的司祭和肋未人所制定的,但它却朔源于梅瑟。

这本书的主题以开始的那一句话:“你们应该是圣的,因为我,上主,你们的天主是圣的。”来做为衡量人的圣洁的标准。但是,圣洁是个抽象的概念,我们如何才能判断自己的实践的和进展呢?

本文谈到我们应该如何对待(或不应该如何对待)自己周围的人。其中多数的陈述都是否定性的,即人们不应该对近人做的事情:不要偷窃,不要欺诈,不妄发虚誓,不要欺压剥削你的近人,佣人的工钱不可在你处扣留过夜,等等。

文本的最后,用了一个积极的命令来总结这些规定:“但应爱人如己。”然而,我们必须注意的是,对于犹太人来说,“近人”只是指自己的同胞。他们觉得没有义务去善待外邦人(非犹太人)。

后来耶稣以“爱近人如己”的诫命,立为普及的训诲,即不分种族和宗教等社会背景地爱他人。祂声称门徒们应该是所有人的好近人。很明显地,如果我们了解并接受他的教导,就清楚知道他要求我们超越旧约的负面禁令。

我们需要接受福音的价值观,培养天国的美德,尤其是今天福音的比喻中所强调的怜悯的美德。

实践:
你如何才能像天主一样地圣洁?

金句:
“你们应该是圣的,因为我,上主,你们的天主是圣的”(肋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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