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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反思 - '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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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 14: 2-10; 谷 12: 28-34

圣言反思
萧永伦神父撰写

四旬期第三周之星期五
第一读经、欧瑟亚 14:2-10

在这本书的最后一章,欧瑟亚呼吁人们归向天主。他们的堕落是因自己的罪孽而造成。如果他们回归所属的天主,他们的生命就得以滋长。如果他们真的明智,将能领会信息的意义,而不再跌倒。

欧瑟亚敦促人们真诚的祈祷:“除去一切罪孽,使我们重获幸福,并向你献上赞美之词。”换句话说,他们需要表明自己真诚的悔改和对幸福的渴望。

他们不应该依靠强大的亚述或任何其他的外来政治或军事力量来保障自己的安全。他们应该全心信赖天主,因为祂就是“让孤儿得到怜恤的那一位”。天主承诺:“我要治疗他们的不忠,我要从心里疼爱他们”。

天主宽仁的爱,可用有关植物的诗句来表达;“我对以色列将如甘露,她将开花如百合,扎根如白杨,她的枝条必要茂盛,她的秀丽就如橄榄树,……”天主可说就像一棵长青的柏树,为他的子民结出丰硕的果实。

实践:
你如何渴慕天主,信靠祂的德能?

金句:
“因为上主的道路是正直的;义人在上面畅行,恶人反在上面跌倒。”(欧14:10)

福音、马尔谷12: 28-34

对于犹太人来说,《梅瑟五书》所记载的613条法律及他们的长老所制定的许多细则都同等重要。他们必须牢记很多的细节。为此多数的犹太人无法区分比较重要和次要的法律。因此当一位经师来到耶稣跟前,询问他那一条诫命是最大的时候,他就是心存许多疑惑的。

耶稣首先引用了申命记6:4 来回复“以色列!你要听:上主我们的天主,是唯一的上主。”该注意的是,这段经文有别于申5:6和申6:14,它表达对唯一上主和天主的信仰,却没有拿其他的神做比较。古代的以色列人认为他们有自己的神,而周遭的人也有他们的神,但是以色列的神却是最伟大,也是他们所应该宣誓和效忠的神。就如申6:4 所陈述的:“你当全心、全灵、全力,爱上主你的天主。”

耶稣也引用了肋未纪19:18“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在肋未纪的原文中,这段经文与其他经文混在一起,讲述有关人际关系的各种行为,好像只是众多特定法律的其中一个。但是其它条文都是负面性的“你不可…“ 表达方式,而这一条却是正面的表述。耶稣把它挑出来,并把它当作是我们与他人建立关系的应有准则。后来耶稣以“慈善的撒马利亚人”的比喻进一步阐述“爱近人”的意思。

耶稣强调,只有当法律能够表达和促进我们对天主和对他人的爱时,它们才是有意义的。同时,遵守律法的精神比遵守律法的文字更为重要。换句话说,如果你有正确的态度,你就可以正确的行事,法律也只是辅佐和肯定这个正确行为的正确性而已。对耶稣的回复,经师感到非常满意,并称赞道:“不错,师傅说的实在对。”经师理会的能力也给耶稣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耶稣于是称赞他:“你离天主的国不远了。”

实践:
当你遵守法律时,你是否明白它背后的精神?或你守法只是因为你拘泥于呆板的法律条文?

金句:
“再没有别的诫命比这两条更大的了”(谷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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