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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反思 - '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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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上 21:1-16; 玛 5:38-42

圣言反思
萧永伦神父撰写

常年期第十一周之星期一
读经一、列上21:1-16

阿哈布王要求纳波特将他毗邻宫殿的葡萄园换成另一个葡萄园,或按葡萄园的现价卖给他。纳波特拒绝了他,因为这片土地是他家族的遗产。阿哈布因此情绪低落,甚至不肯吃饭。

冷酷无情的王后依则贝耳决心满足国王的慾望。她以国王的名义向长老和官绅发出信件,命令他们宣布禁食并审判纳波特,指控他辱骂天主和君王,两项罪名成立均能以石头砸死为刑。

众長老被告知要根据法律的要求,出动两名证人来指控纳波特。这些人提供虚假证词以满足诉讼的合法性。最终被判处死刑的人的财产将归国王所有——这就是整个计划的目的。 这个狡猾的计谋被执行,最后成功杀害了纳波特,阿哈布于是起身下到纳波特的葡萄园,并占有它。

在世界许多地方,在生活的各个层面上,仍然有很多腐败和不公义的现象。贪婪和暴力的罪行,仍然持续威胁和陷害着许多无辜的人。 谁能为他们申冤?

实践:
贪婪如何在你生活的经历中显露出来?

金句:
没有特选的金句。

福音、玛 5:38-42

耶稣说:“除非你们的义德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你们决进不了天国。” 祂举例提到古人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祂却对门徒们说:“不要以恶还恶”。 古人之说记载在申19:21。 这项法律的目的是为了把无节制的报复减少到相称的报复行为。 这法律也不是鼓励个人的报复,而是法官在执行司法时的一种准则。虽然如此,这种做法的根本还是一种报复心理。

当冲突双方斤斤计较时,他们总是关注自己所认为公平的赔偿数额,因此即使裁决数额是由法官所规定的,他们也不会对所获的赔偿感到满意。 耶稣要求门徒超越以牙还牙的心态。 祂建议应对讨回公道和报复情绪的最佳方式就是不计较和不寻求报复与反击。

耶稣还说:“若有人掌击你的右颊,你把另一面也转给他。”一个右撇子攻击对手的右脸颊时,用的是他的手背。 这样打击不仅伤害对方,也是一种侮辱。 耶稣认为互相的侮辱伤害,只会延续仇恨。 最好就是宽厚大方的应对,只有这样才能克服敌意。让他顺手掌击左颊,是宽容接纳的寓语。

耶稣继续说:“如果有人拿你的内衣,你连外衣也让给他。”内衣指贴身的衣服,通常一个人不止有一件,而一般人的外大衣只有一件。 按梅瑟法律规定,若是你拿了人的外氅作抵押,日落以前,应归还他,因为这是他唯一的铺盖,是他盖身的外氅;如果没有它,他怎样睡觉呢?(出22:26-27) 有些人总是不愿吃亏,坚持争取自己心目中的权益。耶稣的话就是在训诫群众不要只专注于个人权利。 为了每个人的好处,需要学习释怀及宽容待人。

耶稣继续说:“若有人强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他走两千步。”在古代,当权者有权强行征召的百姓执行工作,如带信、喂马、修桥等。(犹记得基勒乃人西满,被强迫背耶稣的十字架)这些工作都是被强迫的,而不是自愿的。 耶稣训诫的意思是,不要因为被强迫劳动而感到不滿和沮丧,而应将之视为公共的服务,坦然接受。

实践:
1. 你曾否在某些情况下,感觉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当时你如何回应? 现在你会有不同的反应吗?
2. 你如何看待家务事和社会义务? 你认为这些事是包袱还是服务?

金句:
若有人强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他走两千步 (玛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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