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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反思 - '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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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后 2: 8-15; 谷 12: 28-34

圣言反思
萧永伦神父撰写

常年期第九周之星期四

读经一、弟后 2: 8-15

保禄提醒弟茂德,耶稣既是达味的后裔,但祂也已经从死中复活。耶稣是我们中的一员,因为他来自人的后裔;但祂也是神,因为他从死中复活。 既然他和我们一样,就可以代替我们献上自己;既然他是神,他的死而复活,带有无限的价值。

保禄传讲了耶稣基督的福音,正因此他被上了锁链。他在监狱里等待最后的判决,甚至可能被处决。但是他强调上主的话不会被束缚,真理不会永久被压制。保禄乐意忍受任何苦难,以便那些被召信主的人在耶稣里体验救恩。

为进一步说明,他引用了一首早期赞美基督的诗歌:如果我们与他同死,也必与他同生;如果我们坚忍到底,也必与他一同为王;如果我们否认他,他也必要否认我们;如果我们不忠信,他仍然是忠信的,因为他不能否认自己。

保禄强调的是,为基督受苦会获得荣耀。如果我们完全认同被钉受苦的基督,也将与他一起进入荣耀。这是给所有基督徒的鼓励,即使遇到困难和危险,也要坚持跟随耶稣。即使我们不忠心,上主对我们的爱却是始终如一的。当我们否认他时,他没有抛弃我们,而是我们离开了祂。

实践:
尽管生活中有困难,你如何在基督的爱内坚持?

金句:
如果我们不忠信,他仍然是忠信的。(弟后  2: 13) 

福音、谷 12: 28-34

犹太的经师是梅瑟法律的专家, 他们研究并阐释这些法律。 他们采用了两种主要的方法。 他们中多数人喜欢把梅瑟法律列出更多细节而感到自豪。 少数经师则将各种法律综合起来,使之成为一般的普遍准则。 这位与耶稣辩论的经师属于后者。 他问到:“一切诫命中,那一条是第一条呢?”

耶稣回复说:“你当全心、全灵、全力,爱上主你的天主。”这章节取自申命纪6:5。 之后耶稣又立即加上第二条诫命,引用了肋未纪19:18的话:“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 在原本的经文中,法律中的“近人”是指“犹太同胞”。路加福音进一步讨论了“谁是我的近人?”这个问题,其中耶稣以慈善的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作了至关重要的说明。

经师听了耶稣的回答很高兴,且表示同意耶稣的见解,并补充说:“这远超过一切全燔祭和赎罪祭 .” 犹太人的宗教实践有两个重点,即遵守梅瑟法律和参与圣殿的祭祀。 从这位经师的言论中看出他深信遵守法律和祭献仪式必须建立在爱主爱人的基础上。 他似乎比其他经师有更强的洞察力,给耶稣留下深刻的印象。 因此耶稣对他说:“你离天主的国不远了。”

对现今的基督徒来说,我们知道梅瑟法律有其历史背景,其中大部分内容都与我们无关,也不适用。 天国子民的道德观是要与天主和近人建立正确的关系。如果我们愿意体验天国,就需要超越遵守法律细节的经师和法利赛人的义德。我们需要接纳,相信,并活出基督的福音,在主内享受丰盛的生命。

实践:
耶稣所强调的爱的诫命与犹太人所强调的梅瑟法律有何不同之处?你如何具体地活出爱的诫命?

金句:
你应当全心、全灵、全意、全力爱上主,你的天主。(谷 12: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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