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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反思 - '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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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4: 1-2,2: 6-8;雅 1: 17-18, 21-22, 27; 谷 7: 1-8

圣言反思
萧永伦神父撰写

常年期第22主日(乙年)

在以色列人民的历史中,他们体验到天主的恩佑,总是不断拯救他们。他们愿意回应祂的美善,对祂表示崇敬与忠信。具体来说,那意味着遵守梅瑟的律法,他们相信那是回应天主慈爱的最好方式。

在耶稣时代,经师和法利赛人这两个群体发展了他们“严格遵守法律”的宗教意识形态。结果是,他们的信仰实践方式,与其说是帮助他们与天主亲近,不如说是为了表现自己是正义的,並因此期望天主会喜爱和赏报他们。“法利赛人”的意思是“区分开来的人”。 他们认为自己与其他人不同,只有他们完全理解和践行法律,只有他们是圣洁和正义的。他们经常批评和谴责其他人没有达到他们的标准。

这一次他们来到耶稣跟前,不是要听祂的宣道,而是要挑毛病。他们批评耶稣的门徒没有遵循犹太传统所规定的洗洁礼。耶稣称他们作伪君子。他们外表遵纪守法,心里却远离神,其态度和行为并没有让他们接近和荣耀天主。

无论如何,旧约法律,包括十诫,是为古以色列人而颁布的,有其当初的社会背景和需要,但不适用于今日的基督徒。我们没必要把基督徒的价值观套用在十诫或其它律法上。比如以色列人把妻儿当着男人的财产的一部分,因此会把“勿贪他人财物”与“勿贪他人妻”列在同一条诫命中。今日基督徒对财物和家庭的伦理观是建基在耶稣的福音教诲上,不需要借助于犹太教伦理观。

耶稣告诉我们,内心的正确性是最重要的。如果我们想在天主前为义,就必须关注内在心态,使之顺服于主。这样我们的思想、欲望、价值观和态度都会和祂一样。心为本,行为副。当我们的内心保持纯洁,怀有虔敬的意向时,好的行为即接踵而来。反之,当人的内心腐败时,恶行就会相随。

我们判断好坏善恶的标准是以耶稣的教导来衡量的。只有当我们的心思念虑被祂转化时,才能满怀信心和喜悦地以祂的福音做出正确和美好的选择。我们的生活总要不断回归耶稣那里,默想祂的福音,以祂的思想为准则,让祂的光照亮我们的人生旅程。

有了耶稣的福音,该如何看待法律和教规?它们可以帮助我们行义,却也可以让我们变得刻板和僵硬。如果我们仅仅因为害怕受惩罚,而去遵循长上所规定的规矩,那么我们会感到压抑。从消极的角度来看,法律是为了防止错误行为;从积极的角度来看,它们是为了不损害他人的情况下促进个人和群体的自由。当红绿灯对我们不利时,我们经常会咒骂它们,但当它们失灵而造成交通混乱时,我们会更加沮丧。当我们理解法律的目的和精神而自愿遵守它们时,它们就可以帮助我们在社会关系、信仰,和道德上走向成熟。

人的内心必须被天主圣神所更新,其理智具有正確的理解,整个人必须皈依基督。然后,从内在的良善中会涌出各种真实、美善和神圣的果实。

实践:
你是如何培育内心的精神态度,使自己成为天主所期望的人?

金句:
不是从人外面进入他内的,能污秽人,而是从人里面出来的,才污秽人。(谷 7: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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