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反思 - 常年期第十周星期四(单数年)

格后 3: 15-4: 1,3-6; 玛 5: 20-26
圣言反思
萧永伦神父撰写
常年期第十周之星期四
读经一、格后 3: 15-4: 1,3-6
保禄说每当宣读梅瑟的律法时,律法的字句就像帕子一样盖在犹太人的心上,使他们看不到天主的真实身份。 他们对律法的偏执阻碍他们理解天主,及遵循祂的道路。
犹太人必须意识到,他们看待天主与祂的子民之间的关系的方式太过老旧,必须改变。 旧约的荣耀必须消逝,遵守梅瑟律法作为他们对天主承诺的方式,现在必须以转向耶稣,以从他获得祂的启发来取代。
保禄说,只有福音才能穿透帕子,引人归向救恩之路。 然后,他将帕子的比喻应用在外邦人身上。 他提到使他们蒙蔽的是今世的假神,即对金钱和其他世俗事物的重视。 他们没有认出耶稣是天主的肖像,他将带领他们走出黑暗而进入光明。
基督之光把天主的真理启示给人,使人认识天主。 天主希望我们以认识基督来认识祂。 那些因信基督而来到祂跟前的人,将要看到祂的光荣。
实践:
你对天主有任何的错误观念吗? 你与基督的关系如何帮助你认识天主?
金句:
“因为今世的神已蒙蔽了这些不信者的心意,免得他们看见基督──天主的肖像──光荣福音的光明”(格后 4: 3)
福音、玛 5: 20-26
本文是耶稣山中圣训的一部分,提出了“更大的义德”。 耶稣说:“除非你们的义德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你们决进不了天国。”
经师和法利赛人注重梅瑟法律的研究和诠释,列出了详细的条文要人们遵守。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往往忽略了法律的原本目的或精神。 耶稣告诫祂的门徒要突破这种局限。祂更举出六个实例,说明门徒应该如何超越经师和法利赛人的法律主义的框框。
耶稣所举的六个例子都采用这样的用语:“你们一向听过 ... 我却对你们说”(玛5:21-48)。耶稣谈到古人的传统如何教导人民遵守法律,然后以自己的权威教导门徒该如何超越这些法律的条文。耶稣强调该如何培养内在的心性,以获得天国的体验。
第一个例子。古人说,“不可杀人”,这法律当然是对的。只是它不能根治杀人的内在纠结。因此耶稣说,“凡向自己弟兄发怒的,就要受裁判。” 一个人为什么会杀人?因为他充满怨恨,存心报复,而杀人是他泄恨的一个手段。 耶稣告诫人们不要只专注于外在的杀人举动,而要谨防内心的仇恨态度。有仇恨时就会对他人恶言相向,甚至想要伤害对方。因此重点是要处理心中的怨恨,平息波浪洶湧的情绪,才能避免做出伤人害己的事。
当人接受了基督的福音,把握了正确的心态和价值观时,他必能行善避恶。 但如果他遵守法律只为获取奖赏或避免受罚,他缺乏内在的自律和操守。 当外在的束缚被解除时,他可能会无视法律的约束而胡作非为!
实践:
1. 经师和法利赛人的道德局限是什么?基督徒为什么必须超越他们?
2. 伤害他人的内在因素是什么? 该怎么克服它?
金句:
除非你们的义德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你们决进不了天国。(玛 5: 20)
每日勤于翻读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