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反思 - 常年期第廿周星期三(单数年)

民 9: 6-15; 玛 20: 1-16
圣言反思
萧永伦神父撰写
常年期第廿周之星期三
读经一、民 9: 6-15
基德红死后,舍根的人民密谋推举阿彼默肋客为王(他的母亲是舍根人),并杀害基德红的七十个儿子,结果只有最小的儿子约堂成功逃脱。读者应注意这段经文中阿彼默肋客的父亲基德红,被称为耶鲁巴耳。在前几章中,只有一次称这位父亲为耶鲁巴耳,其余的篇幅都称他为基德红。
选用的名字给于重要的询息。“耶鲁巴耳”的意思是 “归属巴耳”(客纳罕人是崇拜巴耳神的信徒),但“基德红” 这个希伯来文名字是 “拆毁”的意思。在前几章的经文中,他被描述为一位有魅力的领袖,离开了对巴耳的崇拜并 “拆毁” 了阿舍辣的柱像(巴耳的配偶女神像)。基德红似乎并不完全忠于希伯来人的神,他也崇拜巴耳神。
在比喻中,荆棘接受邀请做了众树的君王。荆棘是中东地区最无价值的植物。它结不出果实,且离地面很近,没有树荫给人遮风挡雨。它的枝干容易折裂不能作建筑材料,仅适合当起火的燃料。显然,这是暗示阿彼默肋客的庸碌無能,有如荆棘般毫无用处。
约堂已明确表达了他的观点。阿彼默肋客是一个没有用的国王,他不但无法保护人民,还会给那些支持他的人带来毁灭。这是一个预言,也是一个诅咒。民长纪 9:56-57节应验了约堂的话 “天主报复了阿彼默肋客对他父亲所行的恶事,因为他杀了自己的七十个兄弟;并且天主也把舍根人的一切恶行归在他们自己的头上;这样耶鲁巴耳的儿子约堂的诅咒,也应验在他们身上。”
实践:
当我们拣选领袖时,我们的标准是什么?我们是否怀着真诚信实行事?
金句:
火必从荆棘冒出,吞灭黎巴嫩的香柏木。(民 9: 15)
福音、玛 20: 1-16
在耶稣的时代,一些劳工带着工具聚集在城门口等待受雇佣。他们属于日薪的雇工,耐心等待受雇用去工作。一般酬劳是一天一个德纳。雇主方面,有时需要多一些工人,有时候少一些。比如到了收割的时期,葡萄园的主人会雇用更多的工人,并希望在大雨来临之前完成工作。任何工人即便只能工作一两个小时也都欢迎。
这个比喻中,不论工作时间長短,主人给每位工人一个德纳的薪酬。最先雇用的工人抱怨“不公平”。主人却反驳说他没有对他们不公正,而是对后来的工人慷慨,且他有权做这样的决定。
比喻中的主人指的是天主,葡萄园是天国,最先的工人是犹太人,最后的工人是外邦人。犹太人自认是最先被拣选的人,他们应该比外邦人享有更多的特权。这个比喻说明天主没有偏袒犹太人,祂接纳两者,并且赋予两者相同的恩典。
这个比喻的含义可以延伸并应用在教会内。早期的门徒很荣幸地一开始就认识并接受基督。后来其他人也逐渐地加入信仰团体。早期的门徒不应该因为他们先加入而要求特殊的权利。对天主来说,每个基督徒都是一样宝贵的。
这个比喻还可以进一步的伸展其意义。它表达了天主对人类的仁慈和慷慨。天主知道祂所有子民的需要,祂所赐予他们的超越了他们的付出。不论他们作出了多少贡献,都会被天主接纳。
实践:
身为雇主或工人,你对工作和工人/同工持有怎样的态度?
金句:
难道不许我拿我所有的财物,行我所愿意的吗?或是因为我好,你就眼红吗? (玛 20 : 15)
每日勤于翻读圣经